11王小剛被判了八年重刑。消息傳到城里時,趙倩正在收拾東西。單位要她搬走,
理由是“影響其他住戶”。她的手停在衣柜前。那些花裙子,那些高跟鞋,
那些她曾經(jīng)以為能帶來幸福的東西,現(xiàn)在看起來可笑極了。單位解雇了她。理由品行不端。
趙倩沒有反駁,她呆坐在婚房里,盯著墻上的水漬發(fā)呆。她心里空蕩蕩的。王小剛毀了,
她也毀了。她想起林衛(wèi)東說過的那句話:碎了的鏡子,粘不回去。第二天,她去了銀行。
賣首飾的錢,加上她這些年的積蓄,還有那筆“摩托車修理費”,全部匯出。
收款人:林衛(wèi)東的父母。銀行員工看了她好幾眼,大概是覺得這個數(shù)目太大了。
“確定要匯嗎?”“確定?!弊詈笠淮位氐交榉?,趙倩坐在桌前寫信?!靶l(wèi)東,
我知道錢換不回小梅的命,也換不回你的愛。這是我欠你們的。”她停下筆,眼淚滴在紙上,
暈開一片水漬?!拔以?jīng)追求的時髦和虛榮,如今看來就是個笑話。我毀了你,